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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・ω・`)混沌之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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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‧羅亞祝禱者
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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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廢文注意】抱怨
副本把雷包賣掉,很正常。
但今日得知技能賣人會被BAN,以技能騷擾的名義。
我倒是覺得困惑,如果技能騷擾(賣人)可以被BAN,
那不是讓玩家很困惑嗎?
首先,我們玩家賣人的主因有幾個:
1.對方遊玩經驗不足,危害其他隊友安全
2.對方蓄意危害其他隊友安全
3.對方掛網,且有假掛網後需求裝備即逃逸的危險性
4.對方妨礙其他隊友的行動
5.好玩
我賣人通常是2、3點,第4點其次,1跟5極少,
今天因為某位鯉魚王(為保護當事人,ID不公布)拉走了范德爾的仇恨,我賣他。
但賣失敗了,沒有出去副本,於是我就放棄了。
而後我觀察到古墓機關守護者死亡的訊息,但沒有任何的金錢獎勵,
隨後飄出一條訊息:
我立即通報官方人員,指控有人使用BUG在副本內退出隊伍,
但不過幾分鐘馬上被打臉,因為我先前打算賣他,我起的頭。
於是雙方都有被BAN的可能性,我認為這非常的疑惑,
「為什麼受害者(被賣的人)和違反規定的人可以獲得把檢舉方B掉的權利呢」
這是我正在思考的。
我編輯文章至此時,想到了一個參考解答:
「因為實際上我也變成了加害者(違反規定的人)」
沒錯,我確確實實的用技能騷擾他,干擾他遊玩副本的權利,
並且阻礙到他在副本內行動的自由,
我的確是個騷擾犯,我的確是。
這就像是有個路人甲,殺了小王的媽媽,
小王一氣之下把路人甲也殺了,但法律卻判小王有罪,
社會也同情路人甲,各大媒體都在宣傳路人甲的無辜,以及責罵小王的罪行。
路人甲先前殺了小王的媽媽,這件事情完全被埋沒,被社會對小王的辱罵給蓋過,
小王只能等著被判死刑,走向要給自己注射毒素的床。
路人甲被小王宣判死刑並執行,小王被法院判決死刑,問題來了:
為什麼法院沒有被「其它的東西」判決死刑?
因為法院是被整個社會支持的,就像當年的哥倫布。
為什麼沒人注意到小王的媽媽被殺死的事實?
因為媒體沒有去刻意的「製作」他,就像巴黎恐攻跟黎巴嫩恐攻一樣。
好好想想吧,對在寒假的時候腦神經通電量變少的一些人來說,
想通這些問題或許有助於讓大腦發育,並變的理性與成熟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題外話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我玩遊戲的心態有以下三點:
1.人生沒有目標,尋找一下吧
2.人生沒有樂趣,尋找一下吧
3.人生沒有放鬆,放鬆一下吧
為了目標,我不擇手段。
為了樂趣,我像瘋了一樣。
為了放鬆,我拉低了我的心智年齡。
如果不能接受,還麻煩請避開我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以上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我不會罵說甚麼「我只是單純想賣雷包,怎麼可以被BAN」之類的言語,
我知道我的行為構成騷擾,這是事實,無法挽回。
但我想,這次事件後,應該不會再有太多人會打副本。
賣人也是一種樂趣,因為人的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上,
部分恐怖分子樂於感覺到平民百姓的恐懼,
全世界正義的人們樂於看到恐怖分子的基地連人帶磚的一起被轟飛,
我的個人感覺,兩邊都是魔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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